附件1
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。
2.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为人公道正派,作风严谨。
3.遵守评审纪律,不泄露评审情况、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。
4.热心科技奖励工作,积极参加评审活动。
5.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,熟悉本专业、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。
6.推荐时还在研究开发、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。
7.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。
8.身体健康。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(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)。
9.职称为副高级职称以上级别。
附件2
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表
姓 名 |
|
性 别 |
|
民 族 |
|
现任职务 |
|
出生日期 |
|
籍 贯 |
|
政治面貌 |
|
职 称 |
|
最高学历 |
|
毕业学校 |
|
所学专业 |
|
从事专业 |
|
工作单位 |
|
身份证号码 |
|
||||
(是 )(否 )院士, 年当选( )科学院院士,( )工程院院士 |
|||||||
单位地址 |
|
邮政编码 |
|
||||
单位电话 |
|
移动电话 |
|
||||
电子邮箱 |
|
传 真 |
|
||||
助手姓名 |
|
助手电话 |
|
移动电话 |
|
||
本人主要工作简历
|
|||||||
主要学术研究方向及成绩
|
|||||||
熟悉专业(请在熟悉的轻工行业相应的门类代码上划“□”,如01造纸,最多可选择3个行业) 01造纸;02自行车;03缝制机械;04钟表;05陶瓷;06玻璃制品;07搪瓷制品;08洗涤用品;09电池;10化妆品香料香精;11口腔清洁用品;12日用化工(如:油墨、蜡制品、三胶等);13制盐;14制糖;15焙烤;16罐头;17乳品;18食品添加剂;19发酵制品;20酿酒;21饮料;22皮革;23羽绒制品;24家具;25制笔;26文教用品;27体育用品;28乐器;29工艺美术品;30塑料制品;31金属制品(五金);32家用电器;33照明电器;34衡器;35日用杂品;36轻工机械(含模具、控制系统);37玩具;38眼镜;39室内装饰;40少数民族用品;41礼仪和休闲用品 |
|||||||
本人自愿担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,依据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履行职责。 专家签字: 年 月 日 |
|||||||
所在单位意见:
单 位名称: ( 盖 章) 年 月 日 |
|||||||
推荐单位意见:
单 位名称: ( 盖 章) 年 月 日 |
注:页面不够,可加页。